《一个女孩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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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lusion

其实本书的名字是《熊镇》(beartown), 五年前就已经有一本中译本了,现在换了个名字被重新翻译、重新出版。

故事的风格很巴克曼,一些过多的、毫无意义的分段,一些多余的废话,像是古典西方的文学作品,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去讲述故事,于是就会有一些废话,作为语气词或者什么过渡。这种感觉我应该称之为“文艺风”,初中的时候还很喜欢这种风格,一页书写一百个段落,第三人称的叙述上夹带私货,就像最爱的《龙族》那样。

故事开篇就引入了很多人物,介绍了熊镇的基本状况,一个落后的城镇,被森林环绕,终日凛冽于寒冬之中,险峻的环境使得它难以获得先进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想要得到发展,就需要流量和关注,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组建青少年冰球队,在联赛中大获风采。先通过拉赞助让球队建立和发展,最后获胜得到的奖金和流量让这个小镇一振跃起。

一开始我还怕我难以接受这种多人物的设定,好在名字简短,而这种“文艺风”的多段设置,可以使名字反复出现,一来二去就熟了。这种全局引入的方式还挺符合我的感觉,像数学一样,先把所有东西交代清楚,各种定义和公理,然后在随着剧情的推进,对各个人物和焦距于人物身上的微情节展开叙述,过程中通过各种小事件使人物之间关联在一起,然后编制一个一张大网,再把网揉在一团,拉出最终的结局。

不过故事情节过于拖沓,前面铺垫得太长,玛雅被凯文侵犯是几乎接近故事中场了。于是导致之后的故事篇幅被压缩,本来“文艺风”可以对熊镇各个家庭进行更微观和深入的描写,解释为什么大家一开始都不想被卷入这件事情中,大家都想不了了之。把冰球协会对各个家庭的重要性进行一番梳理,读者才知道原来冰球协会这么重要,所以才说要“球会至上”,才会沉默地站着,不为受害者发声。

班杰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了,为了朋友隐忍痛苦,主动揽锅到自己身上,就是为了不让自己的朋友受到伤害。他忠诚,但又明辨是非,他一眼洞悉凯文的所作所为,因而之后再也没有接近他。主要他的情商很高,两次面对玛雅都做得极为绅士。

第一次是从赫德镇驱车回到熊镇,撇到窗外在夜空下雪地上几乎赤身裸体而淤青布满脖颈和手臂的玛雅,他赶忙下车。而刚受伤害的玛雅自然害怕当时还是凯文好朋友的班杰明,于是迅速躲到旁边的树林之中。班杰明一下就知道她现在的处境,并没有接近她,只是朝她望去,随后离开。

第二次是发现玛雅在学校卫生间,愤怒和绝望下一拳打碎墙上的镜子,班杰明这时走了进来,玛雅依然错以为班杰明还是凯文的好朋友,捂着带血的手跑出去了。随后班杰明把整个厕所砸成了碎片,学校抓到了他,于是所有人都以为他又发疯了,因而没有人会想到是玛雅把卫生间的镜子打碎了。

最后的结局确实潦草,玛雅在跑到上举着猎枪,冷冰的枪口抵着凯文的额头,而凯文跪在地上,物理意义上地吓尿。然后笔锋一转,写到了各种十年二十年之后,大家都没能走出黑暗,终其一生都不敢走夜路,但至少都还活着。随后便没有了交代。

这些都是片面之言,如果熊镇三部曲是一个完整而连贯的故事,那么这些拖沓和潦草,可以在后续故事中做补充和说明。但我应该不太会去看了,目前还有太多书要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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